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9号公告(39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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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为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力度空前的减税降费政策。其中,深化增值税改革无疑是重中之重。作为此次改革的具体操作指南,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9号公告的发布与实施,对广大纳税人的经营活动、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产生了深远而广泛的影响。易搜职考网长期跟踪研究此项政策,旨在帮助财税从业者及备考人员透彻理解其精髓,并将其有效应用于实务与考试之中。

一、 公告的核心内容
39号公告围绕“降税率、扩抵扣、退留抵、调抵扣”四大主线,出台了一系列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 降低增值税税率:将原适用16%税率的项目调整为13%;将原适用10%税率的项目调整为9%。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增值税基本税率的一次重要下调,直接降低了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的税收负担。
- 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首次允许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一突破性规定,将抵扣链条延伸至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差旅支出,进一步健全了增值税抵扣机制。
- 试行增量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其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形成的增量留抵税额,可以按比例申请退还。这一制度性安排,有效缓解了企业因前期投资大、销项少而长期占用资金的压力,改善了企业现金流。
- 调整农产品扣除率及出口退税率:同步调整了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以及出口退税率,确保税率下调后,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出口企业的税负公平与稳定。
- 创设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对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这项阶段性政策旨在确保上述行业在税率调整过程中税负只减不增。
二、 增值税税率下调的具体适用与影响
税率下调是39号公告中最直观、影响最广泛的部分。纳税人需要准确界定自身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所适用的新税率。
关于税率调整的时点把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4月1日前的业务,仍按原税率开具发票、申报纳税;在4月1日及以后发生的业务,则适用新税率。对于跨期合同、分期收款等复杂情况,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进行仔细判定。易搜职考网在辅导学员时特别强调,这一点是实务操作和考试选择题中的高频考点。
税率下调的影响是双向的。一方面,作为销售方,适用税率降低直接减少了销项税额;另一方面,作为购买方,取得的进项税额也相应减少。
也是因为这些,企业整体税负的下降幅度,取决于其在本轮改革中所处的产业链位置、议价能力以及进销项结构。总体来说呢,税率普降为整个实体经济注入了活力,促进了商品和服务的流通。
三、 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的实务解析
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是39号公告的一大亮点,也是增值税抵扣制度完善的重要一步。其具体执行要点包括:
- 抵扣凭证类型:允许抵扣的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及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
- 抵扣计算方式:对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的,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对于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则需按照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如: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 抵扣条件限制:允许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必须是用于本单位经营活动,且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如员工旅游)或免税项目的客运支出,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这一政策的实施,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差旅制度,规范票据管理,准确区分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支出,对财务人员的细节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易搜职考网提供的实操案例训练,正是为了帮助学员攻克此类管理难点。
四、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详解
为确保税率结构调整后,部分进项抵扣可能相对不足的服务行业税负不上升,39号公告创设了加计抵减政策。这是一项临时性、阶段性的优惠措施。
适用主体的判定至关重要。纳税人需要根据2019年4月1日前连续12个月(或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实际经营期内)的销售额占比是否超过50%来判断。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即可适用。此项判定在政策执行期内每年进行一次。
加计抵减的计算与申报。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时,可抵减额从中抵减;抵减后仍有余额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但需注意,加计抵减额并非进项税额,不能用于退还留抵税额,也不能结转下期抵减的加计抵减额申请退税。
此政策有效对冲了税率下调对服务业进项减少的影响,稳定了市场预期。易搜职考网提醒,在相关职业资格考试中,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条件、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是综合题的热门命题方向。
五、 增量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的重大突破
建立制度化的留抵退税机制,是39号公告最具深远意义的改革。它改变了以往留抵税额只能结转下期抵扣的做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增量部分予以退还。
退税条件较为严格,主要包括: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进项构成比例和60%的退还比例计算。这一制度极大地改善了前期投入巨大的先进制造业、研发型企业以及处于扩张期的企业的现金流,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和技术创新。理解并运用好此项政策,是企业财税管理的高级课题,也是易搜职考网高阶培训课程的重点内容。
六、 政策协同与征管要求
39号公告的各项政策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关联、协同作用的。
例如,税率下调与加计抵减政策共同作用于服务业;旅客运输服务抵扣与留抵退税政策又可能产生联动。纳税人需要从整体视角审视政策对自身的影响。
在征管方面,公告对发票开具、纳税申报表填报做出了相应调整。纳税人需按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的升级,确保4月1日后能正确开具新税率发票。对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税率开具的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红字发票的,也需按照原税率开具。在纳税申报时,需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相关附列资料,特别是加计抵减额、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计算等新增栏次。
面对如此系统性的变革,系统的学习和持续的更新显得尤为重要。易搜职考网凭借对政策的深度解读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帮助学员构建清晰的知识框架,将分散的条款整合为可操作的实务指南,无论是应对复杂的职场挑战还是严峻的资格考试,都能做到心中有数,从容应对。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9号公告是一份内涵丰富、影响深远的纲领性文件。它通过一套精准有力的政策组合,切实降低了市场主体税负,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税收动力。对于财税专业人士来说呢,全面、深入、动态地掌握这份公告及其后续配套规定,是职业生涯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功。从税率调整的准确适用,到抵扣范围的巧妙扩大;从加计抵减的精细计算,到留抵退税的资格申请,每一个环节都考验着从业者的专业素养与判断能力。
随着税收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相关政策细节可能还会有进一步的优化和解释,但39号公告所确立的改革方向和核心框架将长期发挥作用。持续关注政策动态,深化理解其立法本意和操作细节,是每一位财税工作者和备考学子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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