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申报应税凭证名称怎么填写(应税凭证名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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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税收征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升,申报信息的标准化要求日益提高,应税凭证名称作为核心数据项,其填写的规范性直接影响到申报数据的质量与后续处理的效率。
也是因为这些,深入理解其填写规则,绝非简单的“填空”任务,而是纳税人税务遵从能力和财税管理水平的体现。易搜职考网在多年的职业考试研究与实务指导中发现,许多财税从业者在面对复杂经济合同、新型交易凭证时,对如何精准提炼和表述应税凭证名称仍存在困惑。本文将系统性地解析其填写原则、常见场景下的具体操作以及易错点,旨在帮助读者构建清晰、实用的填报知识体系。 印花税申报应税凭证名称填写详解 一、 应税凭证名称填写的核心原则与基本要求 填写印花税申报表中的应税凭证名称,必须遵循以下几个核心原则,这是确保申报准确无误的基石。
1.真实性原则:名称必须与纳税人实际书立、领受或使用的有效凭证完全一致,不得虚构、伪造或篡改。申报的名称应能真实反映经济活动的本质。

2.准确性原则:名称应准确指向《印花税法》所附《税目税率表》中列明的具体凭证类型。填写时需使用规范的法律或商业用语,确保税务机关能直观判断其所属税目。
3.完整性原则:在可能且必要的情况下,名称应包含关键识别信息。对于合同类凭证,建议体现合同双方核心主体及标的物;对于其他凭证,则应体现其核心内容或性质。避免使用过于笼统的简称。
4.一致性原则:同一笔业务在合同、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中涉及的凭证描述应保持内在逻辑一致。申报的名称应与纳税人内部留存备查的凭证名称相符。
基于以上原则,其基本填写要求可归纳为:“名实相符,要素清晰,便于归类”。易搜职考网提醒,在数字化申报系统中,规范的名称填写也有利于系统自动预填或校验,提升申报效率。 二、 不同税目下应税凭证名称的具体填写方法 根据《印花税法》规定的税目,以下分类阐述具体填写方法。(一)借款合同
应税凭证名称应清晰反映借贷关系。建议格式为:“出借人+借款人+借款合同”。
- 范例1:XX银行与YY科技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范例2:自然人张三向甲公司提供借款的借款协议
- 注意: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也需缴纳印花税,名称中应体现双方主体。
(二)融资租赁合同
名称需明确体现“融资租赁”性质。建议格式为:“出租人+承租人+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
- 范例:ZZ租赁有限公司与MM制造厂关于数控机床的融资租赁合同
(三)买卖合同
此处的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名称应尽可能体现买卖标的。
- 范例1:AA公司与BB公司钢材购销合同
- 范例2:CC商贸有限公司产品采购合同(可注明合同编号或主要商品)
- 注意:过于简单的“购销合同”虽可接受,但注明核心标的物更具准确性。
(四)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测试、检验等合同。名称应体现承揽工作内容。
- 范例1:DD广告公司为EE酒店制作宣传片的承揽合同
- 范例2:FF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钢结构检测合同
(五)建设工程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名称需明确工程类型和阶段。
- 范例1:GG建筑设计院关于HH大厦的工程设计合同
- 范例2:II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JJ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KK住宅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六)运输合同
包括货运和多式联运合同。名称应体现运输方式或货物类型。
- 范例1:LL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 范例2:MM航运公司与NN公司煤炭海运合同
(七)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服务合同。名称需点明技术合同的具体类型及技术项目。
- 范例1:OO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PP研究所关于某新药制备技术的技术转让合同
- 范例2:QQ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八)租赁合同
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租赁。名称应明确租赁物。
- 范例1:RR公司与SS个体工商户关于XX铺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 范例2:TT公司设备租赁合同(可列明主要设备名称)
(九)保管合同
名称应体现保管物或保管服务性质。
- 范例:UU仓储中心与VV公司商品仓储保管合同
(十)仓储合同
与保管合同类似,但更侧重于仓储经营。名称应体现仓储物。
- 范例:WW物流园与XX粮油公司粮食仓储合同
(十一)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信用、保证保险等合同。名称应体现保险标的或险种。
- 范例1:YY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 范例2:ZZ保险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合同
(十二)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等建筑物所有权转让、股权转让等书据。名称是核心识别信息。
- 土地使用权: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YY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房屋买卖:陈某与李某关于ZZ小区X栋Y单元Z号房屋的买卖合同
- 股权转让:甲公司股东A与B关于甲公司5%股权的转让协议
(十三)营业账簿
指记载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账簿。名称相对固定。
- 范例:实收资本账簿、资本公积账簿
- 注意:按年申报,名称填写“202X年度营业账簿”亦可。
(十四)证券交易
针对证券交易无纸化的情况,纳税人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通常由系统自动处理,纳税人无需自行填写具体凭证名称,但需了解其计税依据。
三、 特殊情形与复杂业务下的填写策略 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一些特殊或复杂的业务场景,对应税凭证名称的填写提出了更高要求。1.框架协议与具体订单:如果签订了框架协议(总合同),后续根据框架协议签订具体订单或分合同,且这些具体订单/分合同明确了标的、数量、价款等核心要素,则这些具体订单/分合同应作为应税凭证进行申报。名称应填写具体订单/分合同的名称或编号,如“依据《XX年度采购总协议》签订的2023年第101号采购订单”。
2.一揽子合同/混合合同:一份合同包含多个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如既包含设备销售又包含安装服务)。若价款能合理区分,应分别申报。名称可填写为“《XX项目设备销售与安装合同》之设备销售部分”和“《XX项目设备销售与安装合同》之安装服务部分”。若不能区分,则从高适用税率,名称填写合同全称。
3.电子凭证与无纸化合同:电子合同、电子订单、电子确认书等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名称应以该电子文件本身标明的标题为准,如“XX平台电子订货确认书(订单号:20231201001)”。
4.凭证变更与补充协议:对已税合同进行变更,增加金额的,需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申报时,应税凭证名称可填写为“关于《原合同名称》的补充协议(增加部分)”。
5.境外书立境内使用凭证:在境外书立但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名称应按照其翻译件或实质内容进行准确描述,并备注其境外书立的性质,以便税务识别。
易搜职考网在辅导学员时特别强调,面对复杂业务,把握经济实质是关键。名称填写应服务于准确适用税目这一根本目标。当存在疑问时,应回溯业务本质,参考合同正文首部或标题,进行专业判断。 四、 常见错误与风险规避指南 许多纳税人在填写应税凭证名称时容易陷入以下误区,需引以为戒。错误一:过于简化或模糊。例如,仅填写“合同”、“协议”、“订单”。这种填写方式无法让税务机关判断具体税目,存在被要求补正或产生税务风险的可能。
错误二:使用内部非规范简称。例如,将“XX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简写为“二期总包合同”。内部简称在申报这个对公环节应转换为规范全称或可被普遍理解的名称。
错误三: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例如,将名为“技术服务协议”但实质包含设备销售的合同,仅按“技术合同”申报。必须依据合同权利义务条款实质判断税目,并据此调整申报时的名称描述(如注明“含设备销售”),或进行分拆申报。
错误四:遗漏关键信息。对于产权转移书据,未在名称中体现具体不动产地址或股权标的公司;对于建设工程合同,未体现具体项目名称。补充关键信息能极大提升申报的清晰度。
错误五:未区分已税与未税部分。在填写变更或补充协议的应税凭证名称时,未明确指向“增加金额部分”,可能导致对已税部分的重复申报或混淆。
为规避上述风险,易搜职考网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内部填报规范:企业应制定印花税管理细则,对常见业务类型的凭证名称填写模板进行标准化。
- 加强合同财税联动:财务人员应提前介入重大合同的审阅,从税目判断和申报信息采集的角度提供建议。
- 利用信息化工具:在ERP或OA系统中设置关键信息字段,便于在申报时自动提取生成规范的凭证描述。
- 定期复核与归档:定期对已申报的凭证名称与留存合同进行比对复核,确保账、证、表一致,并完整归档备查。
许多电子税务局系统提供了应税凭证名称的模糊匹配或下拉选项提示功能。纳税人在输入时,应尽量选择系统提示的规范表述,或以其为参考进行填写,这有助于统一数据标准。
在按次申报时,系统可能允许一次申报多条凭证记录。此时,每一条记录都应有一个独立、准确的名称,避免将所有不同合同笼统合并为一条“多项合同”记录,除非系统明确支持合并申报且能提供明细附件。
再次,对于从财务软件或合同管理系统直接导入申报数据的情况,务必在导入前清洗和规范源数据中的合同名称字段,确保导入的名称符合申报要求,防止“垃圾进、垃圾出”。

数字化申报留下了清晰的电子痕迹。任何不规范、不准确的填写都可能成为后续数据分析、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的关注点。
也是因为这些,在数字化环境下,规范填写不仅是为了当期申报通过,更是为了构建良好的税务数据资产,降低长期合规风险。易搜职考网观察到,熟练掌握数字化申报技巧,并能精准填写各类信息项,已成为现代财税专业人员的必备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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