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结算(信用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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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运作建立在几个关键原则之上:首先是独立性原则,信用证与作为其基础的买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银行只处理单据,不涉及货物、服务或其他履约行为。其次是单据交易原则,银行付款的唯一依据是单据在表面上是否符合信用证要求。最后是严格相符原则,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与信用证条款、UCP600等国际惯例的规定在表面上完全一致,任何细微的不符点都可能成为银行拒付的理由。

一套完整的信用证交易通常涉及以下核心当事人:
- 申请人:通常是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 开证行:接受申请人委托,开出信用证的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 受益人:通常是出口商,有权使用信用证并凭符合规定的单据获得付款。
- 通知行:受开证行委托,将信用证通知或转递给受益人的银行,通常位于受益人所在国。
- 议付行:根据信用证的授权,买入受益人提交的汇票及/或单据的银行。
- 付款行/承兑行:信用证中指定的进行付款或承兑汇票的银行,可以是开证行自身或其指定的另一家银行。
- 保兑行:应开证行授权或请求,对信用证加具其独立付款保证的银行,通常位于受益人所在国,为受益人提供了开证行之外的额外信用保障。
第一步:合同约定与申请开证。买卖双方在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采用信用证结算,并初步确定其类型、金额、有效期等关键要素。随后,进口商根据合同内容向自己的往来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并支付押金或提供其他担保。
第二步:开立与通知。开证行审核申请人的资信后,根据申请书内容开出信用证,通常通过SWIFT电文系统发送给受益人所在国的通知行。通知行核实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后,将其转递给受益人。
第三步:审证、备货与制单。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必须立即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其条款与合同一致且可执行。如发现不利条款,应要求申请人通过开证行修改。审核无误后,受益人开始备货生产,并严格按照信用证要求准备全套单据,如商业发票、提单、保险单、原产地证等。这是整个流程中最容易产生不符点的环节。
第四步:交单议付。受益人(或通过其交单行)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和有效期内,将全套单据提交给指定银行(议付行、付款行或保兑行)或直接寄往开证行。
第五步:审单与付款。指定银行或开证行在收到单据后,必须在最多五个银行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以确定其是否构成相符交单。若单证相符,开证行或指定银行必须履行付款或承兑责任。若存在不符点,银行可拒付并通知交单人。
第六步:赎单与提货。开证行向指定银行偿付后,通知申请人单据已到。申请人付款或办理信托收据等融资手续后,从银行赎取正本运输单据,凭以向承运人提取货物。
信用证的主要类型与适用场景 信用证并非千篇一律,根据其不同的功能、期限和保障程度,衍生出多种类型,以适应多样化的贸易需求。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国际贸易中绝大多数使用的是跟单信用证,即凭规定的商业单据付款。光票信用证则仅凭汇票付款,不附商业单据,多用于非贸易结算或贸易从属费用的结算。
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与议付信用证:这是根据兑用方式和付款期限进行的分类。即期付款信用证指定一家银行即期付款;延期付款信用证规定在将来确定的日期付款,无需汇票;承兑信用证要求受益人开具远期汇票,由指定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付款;议付信用证则授权一家银行议付,即买入受益人的汇票及/或单据。
可转让信用证与背对背信用证:两者都用于中间商贸易。可转让信用证允许受益人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一个或多个第二受益人。而背对背信用证则是中间商以原证为担保,请求银行开立一份以实际供货商为受益人的新信用证,两份信用证相互独立,更有利于中间商保护商业信息。
循环信用证:适用于分批均匀交货的长期合同,信用证金额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能自动恢复到原金额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次数或总金额为止,避免了多次开证的繁琐与费用。
备用信用证:虽然也遵循UCP等规则,但其性质更接近于银行保函,是一种担保工具。它承诺在申请人未能履行基础合约时,凭受益人提交的声明申请人违约的单据付款,广泛用于投标、履约担保、预付款退还等场景。
单据审核:信用证的生命线 单据是信用证交易的标的物,单据审核的质量直接决定了结算能否顺利完成。易搜职考网在研究中发现,超过半数的信用证纠纷源于单据不符点。审核遵循“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铁律。“单证一致”指所有单据的内容必须与信用证条款完全吻合;“单单一致”指不同单据之间关于相同要素的描述必须一致,不能矛盾。
核心单据的审核要点包括:
- 汇票:金额、付款期限、收款人、出票条款等须与信用证严格一致。
- 商业发票:必须是受益人出具,抬头为申请人,货物描述必须与信用证完全一致,是其他单据描述的基础。
- 海运提单:重点关注其是否为清洁的、已装船提单,收货人和通知方信息,装运港和目的港,以及装运日期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
- 保险单据:必须由保险公司或承保人出具,投保金额通常不低于CIF或CIP价格的110%,承保险别需覆盖信用证要求,且生效日期不晚于装运日期。
对于审单中发现的细微不符点,受益人可尝试在交单期内更正。若无法更正,则可通过电提不符点方式征询开证行意见,或凭担保进行议付,但这都增加了被拒付的风险。
信用证结算的风险与防范 尽管信用证以银行信用为基础,但并非毫无风险。各方当事人均需保持警惕。受益人的主要风险:
- 开证行信用风险:开证行资信不佳或所在国出现外汇管制、政治动荡,可能导致其无法履行付款责任。
- 软条款风险:信用证中设置一些受益人难以控制或满足的条件,使其在交单时陷入被动,例如“货物清关后付款”、“凭申请人验货证明付款”等。
- 单据不符点风险:因制单疏忽导致不符点而被拒付,是最常见的操作风险。
申请人的主要风险:
- 货物质量风险:银行只审单不验货,申请人可能收到与单据描述相符但实际质量低劣的货物。
- 欺诈风险:受益人伪造单据或发送毫无价值的货物,利用单证相符从银行骗取货款。
风险防范措施:
- 做好资信调查:交易前对合作方及其银行的资信进行充分调查。
- 严谨订立合同与审核信用证:合同条款应清晰明确,收到信用证后必须严格审证,拒绝接受无法控制的软条款。
- 寻求额外保障:对于高风险地区,可要求信用证由国际知名银行加具保兑。
- 提高单证操作水平:加强单证人员的专业培训,或委托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处理单证,确保制单质量。
- 利用贸易融资与保险:通过出口信用保险转移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或利用信用证项下的押汇、福费廷等融资工具提前获得资金并转嫁风险。
于此同时呢,区块链技术因其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被视为重塑贸易金融,包括信用证流程的潜在颠覆性力量,有望实现更大程度的流程自动化与信任增强。

无论技术如何演进,信用证结算所蕴含的信用中介、风险隔离和单据化操作的核心逻辑不会改变。对于从业者来说呢,深入理解其规则精髓,并灵活运用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贸易实践,是永恒的课题。易搜职考网持续关注这些前沿动态,致力于将最经典的原则与最前沿的实践相结合,为专业人士的知识更新与能力提升提供支持。
信用证结算体系如同一部精密的国际商业法典,其严谨的规则既是对各方的约束,也是对诚信交易的保护。从基本原理到操作细节,从风险识别到在以后展望,全面掌握这套体系,意味着在国际贸易的博弈中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和安全感。在可预见的在以后,它仍将是支撑全球复杂、大额贸易活动不可或缺的金融工具。对信用证结算知识的持续学习与精进,是贸易金融从业者职业道路上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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