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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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因为这些,规范此类投资的会计处理准则,便成为确保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资本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石。易搜职考网基于多年的深入研究与实践观察,旨在系统性地阐述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核心框架、关键要点及其实际应用中的考量。 一、 长期股权投资的界定与范围 明确长期股权投资的边界是理解其会计准则的起点。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其范围具体包括:

- 对子公司的投资:即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来影响其回报金额。
- 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即投资方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即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且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通常依据金融工具准则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不纳入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范范围。这一界定清晰划分了不同性质投资的会计处理路径,是准确进行后续计量的前提。易搜职考网提醒,在实践中,对“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往往需要综合股权比例、董事会席位、实质性参与等多种因素进行职业判断,这也是准则应用的难点之一。
二、 初始确认与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而遵循不同的原则,核心是确定投资的入账成本。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这主要涉及对子公司投资的取得。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此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支付的对价与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这种处理体现了“权益结合”的理念,视同合并双方权益的整合。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此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之和。这一成本反映了市场交易的价格,体现了“购买法”的会计思想。
2.非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包括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等方式取得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及非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对子公司投资。
- 其初始投资成本通常为取得投资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以及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其成本分别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确定。
易搜职考网强调,准确区分合并类型和取得方式,是正确进行初始计量的关键第一步,任何混淆都可能导致后续一系列会计处理的错误。
三、 后续计量: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抉择 初始计量之后,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的后续计量方法,完全取决于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的关系。1.成本法
成本法适用于投资方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非发生追加投资、收回部分投资等情形,其账面价值一般保持不变。
-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方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 该方法的特点是核算简便,将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视为独立的会计主体,仅在实际收到股利时确认收益,体现了法律形式上的独立性。它无法反映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享有的份额变动。
2.权益法
权益法适用于投资方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权益法的核心理念是,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旨在反映投资的经济实质。
- 初始投资成本调整:取得投资时,若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小于的,其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同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 确认投资收益: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投资方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时,应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 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权益变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或除净损益、利润分配、其他综合收益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方应按份额确认,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收到股利: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方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视为投资的返还。
权益法将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视为一个经济整体,使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能够动态反映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享有的权益份额,提供了更相关的决策信息。易搜职考网在辅导中发现,权益法的应用,特别是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调整、超额亏损的处理等,是学习的重点和难点。
四、 核算方法的转换 投资方因追加投资或处置部分股权等原因,可能导致其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发生变化,从而需要转换核算方法。这些转换在会计处理上具有特定的规则,以确保信息的可比性和连续性。1.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权益法或成本法
例如,原作为金融资产核算的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或实施控制时,需转为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核算。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转换后的初始投资成本。
2.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即从联营/合营企业变为子公司)时,应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转换时,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作为成本法下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还需进行相应的调整。
3.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或公允价值计量
因处置部分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但仍能施加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时,应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剩余股权应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追溯调整。若丧失重大影响,则剩余股权应转为金融资产核算,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这些转换规则复杂且需要精确的职业判断,易搜职考网建议从业者必须透彻理解每一种转换场景的经济实质和会计处理逻辑。
五、 减值与处置1.减值测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对子公司投资,其减值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若存在,则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其减值测试也遵循资产减值准则,但需注意其作为一项单项资产进行测试的特殊性。
2.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的金额应相应结转至当期损益,但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的部分除外。
- 部分处置某项长期股权投资导致核算方法转换的,应按照前述转换规则进行处理。
在实务中,应用该准则面临诸多挑战:
- 职业判断的高要求:对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界定,公允价值的选择,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在以后现金流量的估计等,都高度依赖财务人员的专业判断。
- 信息的可获取性: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需要及时获取被投资单位经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这在被投资单位为非上市公司或配合度不高时存在困难。
- 复杂交易的会计处理:如分步实现合并、处置子公司股权但仍保留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涉及业绩对赌条款的投资等,其会计处理极为复杂。
- 准则间的协调: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与合并报表、金融工具、收入等准则的衔接需要精准把握。

易搜职考网认为,克服这些挑战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更需要持续的学习和对商业实践的深刻理解。对于财会从业者和备考者来说呢,系统掌握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是构建完整会计准则知识体系、提升专业胜任能力的必经之路。它要求学习者不仅记住规则,更要理解规则背后的逻辑,并能在千变万化的实际场景中灵活、准确地运用。
随着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和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该准则的内涵与应用也将持续演进,保持学习的敏锐度和深度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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