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税价格是什么意思(关税计税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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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因为这些,深入探究完税价格的内涵、审定方法、特殊情形及其应用实践,对于从事外贸行业、跨境电商运营、海淘购物的相关人员,以及财经、法律领域的学习者与研究者,都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易搜职考网在长期关注和研究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与实务知识的过程中发现,对“完税价格”等海关核心概念的掌握程度,往往是相关岗位资格考试的重点和难点,也是从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能否做到合规高效的分水岭。
在国际贸易与海关管理的复杂体系中,税收征管是维护国家经济利益、调节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手段。而一切进口税收计算的起点,都绕不开一个核心概念——完税价格。对于许多初涉外贸、跨境电商或是有过海外购物经历的个人来说呢,这个词既熟悉又陌生。熟悉在于它常常出现在税单、政策文件或费用说明中;陌生在于其背后所蕴含的法律原则、审定方法和复杂情形。易搜职考网结合多年对海关业务及财经职考的研究积累,旨在为您剥丝抽茧,全面、深入地阐述完税价格的含义、确定方法及其在实际中的应用,助力您构建系统化的知识框架。

一、完税价格的基本定义与法律渊源
完税价格,顾名思义,是指经海关审查并确定,用以计算进口货物应缴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基准价格。它不是一个由买卖双方任意决定的价格,而是一个由海关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遵循国际协议精神,通过一套严谨程序审定出的法定计税价格。
其法律渊源主要来自三个层次:
- 国内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 国内核心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据此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对完税价格的审定原则、方法、程序、调整项目等作出了详尽规定。
- 国际协定框架: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遵循《关于实施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七条的协定》(即《WTO估价协定》)。该协定旨在建立一套公平、统一和中性的海关估价制度,杜绝武断或虚构的海关估价,其核心原则已被我国国内法吸收转化。
也是因为这些,我国对完税价格的审定,既体现国家主权,也符合国际通行规则。
理解这一定义,需要把握几个关键点:第一,其目的是“计税”,是税收计算的基石;第二,其基础是“成交价格”,强调实际商业交易的真实性;第三,其确定主体是“海关”,体现了海关的行政审定权;第四,其过程必须“依法”,确保公正透明。
二、完税价格的核心审定方法:成交价格法及其调整
我国海关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首要和最主要的方法是“成交价格法”。这是《WTO估价协定》倡导的核心方法,也最符合贸易实际。
(一)什么是可接受的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一个可被海关接受的成交价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或使用不受限制,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对货物转售地点的限制、对货物价格无实质影响的限制除外。
- 货物的价格不应受到导致该货物价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因素的影响,例如卖方确定进口货物价格是以买方同时购买其他货物为条件。
- 卖方不得从买方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货物中获得收益,除非该收益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 买卖双方之间没有特殊关系,或者虽有特殊关系但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这里的特殊关系主要指母子、总分机构、控股、同一家族成员等可能影响交易独立性的关系。
只有当申报价格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时,海关才会以其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二)对实付或应付价格的调整项目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并不意味着直接以发票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海关需要根据规定,对买方实付或应付价格进行“加项”和“减项”调整,使其完整反映买方为获得进口货物所付出的全部成本。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加项费用(俗称“应税杂费”):
- 佣金和经纪费:买方支付的购货佣金除外(购货佣金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
- 容器费用:与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 包装材料费用和劳务:包括材料费和人工费。
- 协助的价值:买方免费或减价提供给卖方的,用于进口货物生产和销售的材料、部件、工具、模具、耗材及工程设计、技术开发、工艺等服务价值。
- 特许权使用费:买方为获得与进口货物相关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使用权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但符合一定条件的除外。
- 卖方获得的收益:卖方从买方对进口货物后续处置或使用中获得的收益。
上述费用,只要未包含在申报的货物价格中,且与进口货物有关,就必须计入完税价格。
可扣除的费用(若已包含在货价中):
- 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技术援助费用。
- 进口后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 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
- 境内外技术培训、考察费用等。
易搜职考网提醒,在实际报关中,准确区分并申报这些调整项目是企业的难点,也是海关审核的重点,直接关系到最终的税负。
三、当成交价格不适用时:海关的其他估价方法
当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如存在销售限制、特殊关系影响价格、无法确定等),或者海关有理由怀疑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时,将不会采用成交价格法。此时,海关将依法依序采用以下方法估定完税价格:
1.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以与被估货物在同一时间或大约同一时间,从同一出口国或地区出口,具有相同商业水平和大致相同数量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估定。这里的“相同货物”指在物理特性、质量和声誉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
2.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以与被估货物在同一时间或大约同一时间,从同一出口国或地区出口,具有相同商业水平和大致相同数量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估定。“类似货物”指虽非完全相同,但具有类似特征、组成材料,功能相似且可互换的货物。
3.倒扣价格法:以被估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第一销售环节,销售给无特殊关系买方单位售价为基础,扣除相关项目后估定。扣除项目包括:
- 该货物在境内销售时的同级或同种货物利润及一般费用。
- 境内发生的运输、保险及相关费用。
- 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及其他国内税。
4.计算价格法:将生产该进口货物所使用的料件成本、加工费用、向境内销售同等级或同种类货物的通常利润和一般费用,以及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全部加总起来计算价格。这种方法更侧重于货物的生产成本和制造国的利润。
5.合理方法:当以上方法均不能适用时,海关可以采用客观、可量化的数据资料,以符合《估价协定》原则的合理方法估定价格。但禁止使用以下价格: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销售的价格;选择较高价格进行估价的方法;出口地市场的价格;除按计算价格法外的生产成本;任意或虚构的价格。
这五种方法必须按顺序使用,只有在前一种方法无法适用时,才能使用下一种方法。但经纳税义务人申请,倒扣价格法和计算价格法的使用次序可以颠倒。
四、特殊贸易方式与物品的完税价格审定
除了一般贸易进口货物,一些特殊贸易方式或物品的完税价格审定也有其特定规则,这也是易搜职考网在研究中关注到的实务要点。
(一)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
- 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
- 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或内销时与料件相同、类似的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制成品因故转内销时,以所含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
- 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货物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制成品内销时,以所含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
对于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口商品,其完税价格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商品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即订单支付消费者支付的总额。若订单为包税价,则需拆分出商品价格和税款。海关对此有专门的监管代码和申报要求。
(三)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与行李物品
对于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进境物品,海关按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归类并确定完税价格。这里采用的是“物品完税价格”,其确定方式与货物有所不同:
- 当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1/2及以下时,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真实交易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的完税价格。
- 若无法提供凭证,则主要参照《完税价格表》进行确定。
例如,手表、箱包、化妆品等常见物品在表中都有对应的完税价格区间。
(四)租赁、寄售、免费交付等特殊方式进口
以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寄售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销售价格为基础确定。免费提供的货物(如货样、广告品),需要按照其他估价方法进行估价。
五、海关价格审核与纳税人的权利义务
海关拥有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职权。在审核过程中,海关可以:
- 查阅、复制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等资料。
- 向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与其有资金往来或有其他业务往来的企业、单位调查与进出口货物价格有关的问题。
- 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或提取货样进行检验或化验。
- 对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质疑,要求其做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关资料。经质疑程序后,若仍有理由怀疑申报价格,海关可以不接受成交价格方法,而采用其他估价方法。
与此同时,纳税义务人也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义务:
- 如实申报义务:必须如实、准确申报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一切与价格相关的信息,提供齐全的报关单证。
- 举证责任:在海关对价格产生怀疑时,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其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或证明买卖双方的特殊关系未影响成交价格。
- 知情权与申诉权:对海关如何确定完税价格有知情权。如果对海关的估价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价格预审核申请权:在货物实际进口前,可以向海关申请就估价方法、特许权使用费、协助费用等问题进行预先审核,以增加税收可预见性。
易搜职考网在梳理相关职业知识体系时强调,正确处理海关与纳税人的关系,明确双方权责,是保障贸易便利化与有效监管平衡的关键。
六、完税价格在实务中的重要意义与挑战
对完税价格的深刻理解与准确把握,在进出口实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对企业来说呢,它是成本核算的核心。准确的完税价格预估能力,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润空间、投标报价和供应链稳定性。错误估计可能导致项目亏损。
于此同时呢,合规申报是企业的生命线。故意低报、漏报应税费用(如特许权使用费、协助费用)将构成走私或违规行为,面临补税、罚款乃至刑事处罚的风险。
除了这些以外呢,在跨国集团内部交易(转移定价)中,如何设定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价格,使其能被海关接受,是企业面临的全球性税务挑战。
对个人消费者来说呢,尤其是在海淘、代购或旅携带物品入境时,了解个人物品的完税价格规则,有助于合理规划购物金额和数量,避免在进境时因超出免税额度而面临意外税负,保障愉快的购物体验。
对政府与国家来说呢,统一、公正的完税价格审定制度,是保障国家税收应收尽收、维护公平贸易环境、履行国际承诺的基石。它防止了因价格不实导致的税收流失,也遏制了通过操纵价格进行的不正当竞争。
当前,随着全球贸易形态的快速演变,特别是数字产品、无形资产交易、新型商业模式(如订阅制、平台经济)的兴起,如何准确界定和分摊与货物相关的支付款项,将其合理计入完税价格,成为各国海关,包括中国海关在内,面临的前沿挑战。这要求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持续学习,更新知识库。
,完税价格绝非一个简单的数字标签,它是一个融合了法律、会计、贸易和评估技术的综合性概念。从法律原则到估价方法,从一般货物到特殊物品,从企业大宗贸易到个人跨境消费,它贯穿于跨境商品流动的税收生命周期始终。对从事外贸、物流、关务、财税工作的专业人士来说,精通完税价格规则是必备的职业技能;对于财经、法律领域的学习者,它是理解国家税收主权和国际贸易规则的重要窗口;对于普通消费者,了解其基本知识也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易搜职考网持续关注此类实务与理论紧密结合的知识点,致力于为职场人士和求知者提供系统、深入、前沿的学习资源与分析,帮助大家在复杂的商业与监管环境中把握关键,稳健前行。
随着国际贸易格局和国内政策的不断调整,关于完税价格的具体执行细节可能会有所更新,但其所依据的公平、统一、中性的核心原则将始终是海关估价不可动摇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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