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皮亚杰道德阶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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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因为这些,儿童的道德观不是由成人直接灌输或社会规则简单内化而成的,而是他们在与社会环境(特别是同伴与成人)的互动中,主动建构起来的一套关于公平、正义、规则和责任的思维系统。
为了探究这一建构过程,皮亚杰摒弃了传统的问卷调查或哲学思辨,创造性地采用了“临床访谈法”并结合了精心设计的“对偶故事法”。他会向儿童讲述两个在行为意图和实际后果上形成对比的小故事,然后询问儿童的判断。
例如,一个故事中的孩子无意中打碎了十五个杯子(坏意图-大后果),另一个故事中的孩子试图偷吃果酱却只打碎了一个杯子(坏意图-小后果)。通过分析儿童认为“哪个孩子更坏”以及“为什么”,皮亚杰得以洞察其道德判断的依据究竟是客观的损害后果,还是主观的行为动机。这种研究方法使其理论建立在坚实的实证观察之上,而非纯粹的哲学推论。 道德发展的核心阶段 基于大量的观察与研究,皮亚杰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分为前后相继、性质不同的两个主要阶段,而第二个阶段又包含了一个重要的过渡期。每个阶段都标志着儿童在规则意识、公正观念和责任感认知上的一次质的飞跃。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大约0-5岁)
在生命最初的几年,儿童尚未发展出真正的道德观念。他们的行为主要受本能、冲动和直接的感官快乐所支配,对成人设定的规则缺乏理解,更谈不上自觉遵守。此阶段又可细分为两个时期:
- 自我中心时期(约2-5岁): 儿童能够模仿外界的行为,并开始意识到一些规则的存在(比如游戏规则),但他们认为规则是神圣不可变的、来自权威(如父母或上帝)的,且对规则的理解是个人化的、自我中心的。他们各自按照自己的理解行事,游戏过程中缺乏真正的协作,每个人都在“自言自语”地玩。
也是因为这些,这一时期的儿童之间没有统一的规则约束,也无真正的道德判断可言。
易搜职考网提示,理解此阶段有助于从业者(如幼儿教师、早期教育指导者)认识到,对年幼儿童的“违规”行为施加严厉的道德谴责是无效且不科学的,他们的行为更多与认知局限相关,而非道德品质问题。 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又称道德现实主义,约5-10岁)
这是皮亚杰理论中第一个具有明确道德判断特征的阶段,其名“他律”即意指道德规则来自于外部、来自于权威,儿童必须服从。这一阶段的思维特点极为鲜明:
- 服从权威: 儿童将规则视为由权威人物(父母、老师)制定的、固定不变且必须绝对服从的“法律”。正确就是服从成人的命令。
- 道德绝对主义: 认为规则是永恒的、普适的,不允许改变。对与错是黑白分明的,没有中间地带。
- 根据后果而非意图判断行为: 这是最典型的特征。在道德判断时,儿童只关注行为的客观物理后果的大小,而完全忽视或无法理解行为者的主观意图。在“对偶故事”中,他们会坚持认为无意中打碎十五个杯子的孩子比故意打碎一个杯子的孩子更坏,因为前者造成的损失更大。
- 相信内在的公正: 儿童认为任何过错行为都必然会自动招致某种物理性的惩罚(即“天罚”),比如撒谎后马上摔跤。他们相信世界存在着一种固有的、即时的因果报应秩序。
- 抵罪式惩罚观: 认为惩罚本身是必要的,且惩罚的严厉程度应与过错造成的后果大小成正比(“以牙还牙”),而不考虑惩罚是否具有教育意义、是否与过错性质相关。
例如,他们会认为打破窗户的孩子应该被重重打一顿,而不是通过劳动来赔偿修理费。
易搜职考网在辅导相关职业考试备考时发现,他律道德是考核的重点与难点。理解这一阶段,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小学低年级儿童常常“告状”,并执着于后果的公平而非过程的公正。对于教育者来说呢,这意味着在此阶段单纯依靠说理(尤其是涉及意图的复杂说理)效果有限,清晰、一致的外部规则和即时反馈更为重要。 第三阶段:自律道德阶段(又称道德相对主义或合作道德,约10-12岁及以上)
随着儿童认知能力,特别是去自我中心化和观点采择能力的发展,以及同伴间平等合作经验的增加,他们的道德思维发生了一次革命性的转变,从“他律”走向“自律”。
- 规则的可变性与契约性: 儿童开始意识到规则是由人们通过协商共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共同生活的公平与协作。
也是因为这些,规则是可以根据多数人的同意而修改的,只要大家都同意,改变规则是允许的。 - 根据意图判断行为: 在进行道德判断时,行为者的主观动机、意图成为首要考量因素。他们能够理解,好心办坏事与恶意造成小损害,后者在道德上更应受谴责。
- 追求平等的公正: 公正不再等同于对权威的服从或对等报复,而是强调公平、平等和互惠。他们更倾向于“回报式”的惩罚,即惩罚应与过错有逻辑联系,并旨在让犯错者认识到其行为的后果,从而恢复公平或弥补损失(例如,弄脏墙壁的孩子应该自己去清理干净)。
- 互惠与合作: 道德的基础从单向服从转变为相互尊重与合作。儿童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黄金法则,并将其作为处理同伴关系的基础。
进入自律道德阶段,标志着儿童的道德开始内化,成为其内心认同的准则。易搜职考网强调,这一阶段的发展与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理论中的“具体运算阶段”向“形式运算阶段”过渡密切相关,它要求教育者转变角色,从规则的单方面制定者和执行者,转变为引导者、协商者和支持者,为儿童创造更多民主讨论和共同决策的机会。 影响道德发展阶段过渡的关键因素
皮亚杰指出,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的过渡不是自动发生的年龄增长结果,而是依赖于几个关键因素的相互作用:
- 认知成熟,特别是去自我中心化: 这是根本前提。儿童必须能够超越自己的单一视角,同时考虑自己和他人的观点、意图,才能理解规则的相对性和行为动机的重要性。
- 社会经验,特别是同伴合作: 这是最重要的催化剂。在与权威(如父母、老师)的关系中,儿童处于不平等地位,易于强化服从和他律思维。而在平等的同伴交往中,争吵、协商、妥协、制定游戏规则的过程,迫使儿童学会换位思考,理解互惠的必要性,从而建构起对规则的新的、基于合作的理解。
- 道德冲突与讨论: 在面临真实的道德两难情境或参与相关讨论时,儿童现有的道德认知平衡被打破,为了达成新的平衡,他们必须整合新的信息(如他人的不同观点),从而推动道德思维向更高水平发展。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首次以科学的、实证的方法系统描绘了道德认知发展的路线图,强调了认知基础与社会互动对道德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将道德研究从哲学和规范伦理学引向了发展心理学。其理论深刻影响了后续众多学者,如劳伦斯·科尔伯格,正是在其基础上扩展出了更为精细的道德发展阶段模型。
当然,该理论也受到一些后续研究的挑战与补充。
例如,有研究认为皮亚杰可能低估了年幼儿童对行为意图的理解能力;文化因素对道德判断的影响在其理论中未得到充分重视;除了这些之外呢,道德情感(如共情、内疚)在道德发展中的作用也未得到深入探讨。
尽管如此,皮亚杰理论的核心洞见至今依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对教育实践和职业工作具有深远的启示。对于通过易搜职考网进行备考的学习者,尤其是在以后将从事教育、心理咨询、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的人士来说呢,掌握这一理论至关重要:
- 为道德教育提供科学依据: 它告诉我们,道德教育必须符合儿童的认知发展水平。对处于他律道德阶段的儿童,空洞的意图说教不如明确的行为规范与即时后果有效;对进入自律道德阶段的青少年,则应更多采用讨论、辩论、角色扮演等方式,激发其道德推理。
- 强调同伴互动与合作的重要性: 教育者和家长应有意识地为儿童创造与同龄人平等交往、合作游戏、共同解决问题的机会,这比单纯的成人说教更能促进自律道德的生成。
- 促进权威角色的转变: 成人应从绝对的规则命令者,逐渐转变为民主的引导者和支持者,与儿童共同探讨规则的合理性与执行方式,培养其批判性思维和责任感。
- 理解与尊重个体差异: 道德发展阶段与年龄大致相关,但个体存在差异。理解这一理论有助于从业者更准确地评估服务对象(如学生、来访者)的道德认知水平,从而采取更具针对性的干预或教育策略。
总来说呢之,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为我们理解人类道德心智的起源与发展提供了一幅经典而富有生命力的蓝图。它不仅仅是一套学术分期,更是一种观察儿童、理解成长、审视教育实践的深刻视角。在易搜职考网所关注的职业能力构建与考核中,对这一理论的融会贯通,意味着能够更科学、更人性化地处理与人的发展相关的复杂问题,是实现专业成长与实践卓越不可或缺的一环。从对行为后果的刻板关注,到对行为意图与公平契约的深刻把握,这条道德认知的演进之路,映射出的正是人类理性与社会性协同发展的壮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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